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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师范学院成绩录入情况说明表

请全体任课教师严格执行《白城师范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规范》中考试资格审核、评卷和成绩评定等相关规定。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考勤册逐一录入成绩,如实登记学生成绩,不得误录、漏录、多录,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擅自更改。

任课教师应当在教务处指定时间内完成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和提交工作。教务处审核后将在网上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录入成绩工作,须提前填写《白城师范学院成绩录入情况说明表》,按流程履行审批手续。

未办理缓登手续且逾期不提交成绩而影响我校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学业预警等工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教务处将定期查看教师提交成绩的情况并向学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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