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一经评定报教务处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学生对成绩有异议,按《白城师范学院学生复查试卷规定》相关规定,由任课教师查明原因并负责跟踪办理成绩勘误或补报事宜。经核实学生成绩确实填报错误、遗漏或者未按时提交需要修改或补录的,由任课教师填写《白城师范学院学生成绩更改审批表》,说明具体原因并附原始凭证(原始试卷、平时考核成绩记录等),按流程履行审批手续。
成绩更正须本着严肃认真的原则,如因教师不认真评阅试卷造成大面积成绩录入错误或伪造材料提出更改成绩申请的,一经发现,按照我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教师本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