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4.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二、报送要求
1.请相关教学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务必确保信息统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各基表的相应字段都作了相应的解释说明,请按照说明填写本单位的具体信息,需文字添加的填文字,需要代码表示的请填代码。
3.基表四中涉及“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涉及“所属学科”,根据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本科专业代码前四位。
4.请于7月16前将本单位的数据表格电子版发到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楠联系方式:183****2855
附件: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模板
教务处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