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1]34号)要求,我院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请各系认真查阅附件文件,领会吉林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积极申报,于11月1日前将“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电子稿发送到.教务处时春阳老师邮箱:sun***@126.com,并于11月11日前完成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和典型教学案例视频等相关参评材料。
附件:
1、吉林省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厅《关于开展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点击下载)
2、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点击下载)
3、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