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张山力同学退学处理公告书
张山力同学:
你是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23年级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号051236402。经核查,你在2023-2024第二学期至今无故未返校,缺席全部课程。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四款以及《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或累计达到50学时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经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复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你退学处理。你或代理人具有申诉的权利。
如果对上述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须本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注明手机号码等常用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认可对本人的退学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者,视为同意处理意见。告知期满后,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退学处理。
由于多次联系未果,退学决定书无法送达学生本人,以本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发布起60日后,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6—6060165
白城师范学院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