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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审查主体

学生所在学院作为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负责审查学院所有毕业班级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三、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依据

1.严格按照《白城师范学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白城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学校选派到东北林业大学和赴国(境)外学习的交流学生的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同时参照《白城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置换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在校学习期间有保留学籍、休学、留级、降级且异动前后所在年级专业执行培养方案发生变动的学生参照《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4.各学院要对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查学生是否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等学分还未录入,其余学分是否满足毕业要求,是否存在因课程未开设导致学生学分不足等情况。尤其要核查学籍异动类(转专业、休学、复学、留级、降级、转学)学生的成绩单。

四、审核程序

1.学生自查:各学院须通知2022届每一名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自己所有成绩,是否存在未上、漏上成绩等现象,尤其是补考成绩,并将成绩查询结果报与学院进行比对。

2.学院初审:4月16日前各学院需完成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工作并进行公示,将初审结果报教务处。

3.学院复审:4月30日前各学院需完成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复审工作并进行公示,将复审结果报教务处。

4.学校审核:5月下旬,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审查结果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5.上报材料:不授予学位学生必须填写附件5,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6月6日,各学院将附件1.2.3.4.5报送教务处。

6.学士学位委员会审议:6月中旬,召开学校学士学位委员会会议,确定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7.毕业生离校日,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学校学士学位委员会会议审定结论,到教务处领取学历学位证书并及时组织发放。

五、工作要求

1.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关系到每位学生能否顺利毕业,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所提交审核材料及时、准确、规范。

2.各学院要对2022届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特别要对降级、转学、休学、复学、转专业、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核对,做到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

3.学校对在审核工作中渎职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教务处

2022年3月13日

附件:

1.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的报告

3.白城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登记表

4.白城师范学院2022届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5.不授予学位学生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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