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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专业实习工作,根据《白城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疫情常态化管理及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将专业实习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实习学生范围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于2020年秋季开展专业实习的所有学生。任何学生不得以考研名义不参加实习。

二、参与实习的条件

参加实习的学生健康状况持续排查到位,且符合实习单位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三、实习形式

专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集中实习。需要学院集中安排实习的学生,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集中安排、组织学生到实习基地开展集中实习。

2.分散实习。分散实习由学生申请,经接收单位同意、家长认可、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

四、学生进入实习单位时间

符合条件要求、管控到位的学生,可以按照实习单位时间要求进入实习单位。分散实习学生开学无须返校,直接进入实习单位实习;集中实习学生由各学院根据集中实习具体地点和实习单位要求,安排学生进入实习单位时间,并确保提前通知学生。

五、实习流程及要求

(一)制定实习工作方案

各学院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专业实习工作方案(含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安排、带队(指导)教师安排及职责、实习内容及要求、巡视工作安排、安全管理措施、考核方式等),切实加强对专业实习的指导和管理。

(二)明确实习内容和要求

要按照课程标准,制定详细的实习大纲,明确实习目标、实习内容、实习形式、实习时间、实习考核、实习要求等内容,并确保学生了解和熟知。

(三)加强实习基地联系

与实习基地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协调配足配好指导教师,给予学生实实在在的专业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实习效果。

(四)召开实习动员大会

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学习学校有关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强调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疫情常态化下的个人防控知识和实习纪律,宣讲实习要求、实习任务、成绩考核等相关内容,引导学生理解实习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完成实习任务。

(五)组织学生确定实习形式

组织学生根据实习要求以及自身和家长意愿,选择恰当的实习形式。

1.进行集中实习:各学院负责提前联系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和实习单位,并与实习单位洽谈好疫情防控环节以及具体实习安排及实习管理,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程序安排、实习质量保障、实习检查、成绩考核、实习期间安全等问题。提前通知学生联系实习基地或实习单位,做好实习前的疫情防控环节及各项准备工作。

2.进行分散实习:分散实习原则上由实习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总的要求是选择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实习内容比较齐全的企事业单位完成实习。分散实习学生须提交《白城师范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1)和《白城师范学院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2),与学院签订《白城师范学院实习安全协议书》(附件3),学院严格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各学院应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巡视指导和检查,常与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和监控学生的实习情况;要求分散实习学生通过“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定点定时签到,向所在学院汇报实习情况,学院安排专人作好记录。

(六)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和指导

1.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要明确实习要求,熟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交流,按时到岗履职,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和指导,全面掌控学生情况,做到存在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2.带队(指导)教师、学院和教务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实习顺利开展。

3.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学院要加强对实习生的请假管理。请假制度严格按照《白城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执行,否则一律以实习不合格处理。

4.实习后期,带队(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协助基地单位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实习日志、实习鉴定、实习总结、实习成绩等均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完成。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妥善整理、负责保管实习生和实习指导教师所填写的实习材料,全面、全过程汇总和整理学生实习资料,确保实习资料的质量和完整。

5.本届专业实习工作继续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进行实习管理。请各学院做好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安排,实习计划制定,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基础数据和信息导入等相关工作。带队(指导)教师要通过“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与学生保持联系,及时有效处理实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请各学院实习负责人于 8月 24 日之前将各学院实习工作计划、实习指导教师信息、学生信息等基础数据导入实习实践平台,并熟练掌握实习平台管理流程和功能使用。

(七)确保实习安全

实习期间,要求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为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和全体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求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与所在学院签订《白城师范学院实习安全协议书》。

(八)实习经费管理

实习经费报销标准与使用按照专业实习经费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实习工作方案;负责实习安排、实习安全教育及管理,负责选派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负责与实习基地沟通联系;负责实习工作的监督、巡视检查、成绩考核、总结等事项。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学院加强对实习生实习工作的指导,统筹安排学生实习工作,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实习平稳有序进行。要加强学生实习工作检查督查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专业指导,将实习生每天生活健康状况及实习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总,留存。安排人员深入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实习工作效果。

(三)切实做好实习学生健康排查和精准管理

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习生的健康审核,做到把关严密,坚决防止疫情带入。实习生实习前需向实习单位汇报健康情况,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的办理请假手续,不能随意参加实习。对于身体不适等原因暂不能参加实习的学生,学院要安排专人做好有关辅导和关心关爱工作,同时采取其他适当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四)严格执行实习生“点对点”闭环管理

一是做好路途闭环管理。各学院必须要求参加实习的学生严格做好从家庭到实习地的沿途防护工作,全程带好口罩,避免交叉感染。实习生前往实习单位的过程中,不准去实习之外的其他场所活动,不与实习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二是做好实习期间的闭环管理。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必须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实习生创造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进出实行实名验证,严禁实习生自行在外租房住宿。三是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时实习单位与医院之间的闭环管理。各学院与实习单位一起在学生实习所在地确定结对医院,发生应急情况时实现闭环管理,实习单位须为实习生准确好相应防控物资。

(五)切实保障实习学生安全

学院要认真做好实习生安全教育,要求实习生注重加强自我防控,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严格遵守学校的实习工作纪律和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按照实习协议约定,组织好实习活动,完成实习任务。各学院和实习单位要维护实习生的权益,保障学生安全,确保不发生学生感染事件。

七、材料报送

1.2020年专业实习工作方案。

2.《白城师范学院专业实习信息汇总表》(附件4)。

3.《白城师范学院实习指导教师统计表》(附件5)

各学院在8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报教务处21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6918606@qq.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史晓星(13596802837) 刘海楠(18343602855)

附件1:白城师范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

附件2.白城师范学院实习单位接收函

附件3.白城师范学院实习安全协议书

附件4.白城师范学院专业实习信息汇总表

附件5.白城师范学院实习指导教师统计表

附件6.“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教务处

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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