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四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第四批1+X证书试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育部职业教育中心研究所发布的第四批355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详见《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第四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附件1),证书相关的等级标准、面向专业以及试点事项说明可以登录:******进行查询。
二、申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可以参照证书评价等级标准,考虑学生专业规模、专业建设基础、区域内产业需求等因素,综合以下条件:
1.证书实用性较强、社会认可度较高;
2.同一证书可以适用多个相近专业;
3.现有设备可以满足证书考核的要求;
4.同一专业至多选择1个证书;
5.同一教学单位申报证书不超过2个。
遴选与专业培养目标契合度更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填写《2021年第四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意向统计表》(附件2),于4月23日上午下班前发到邮箱:127***@qq.com,提交教务处审核。
此前,已申报前三批证书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专业需求,对申报试点的证书进行更新。
三、工作程序
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统筹,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证书试点申报、师资培训、学生培训、证书考核等工作。
(一)证书遴选。教务处汇总全校申报情况,结合各教学单位一流专业建设、校企合作阐教融合的基础,对教学单位申报的证书予以复核,以“适用多专业、行业认可度高”为原则,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服务管理平台申报证书试点,待省教育厅批示后及时通知相关教学单位。
(二)师资培训。教学单位要主动对接所申报证书的评价组织,积极参加评价企业组织的线上培训,将证书评价标准有机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学校将紧密对接上级部门的培训通知,及时组织相关教师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加速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多元化的师资培训体系,打造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师。
(三)学生培训。各教学单位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结合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需要针对性培训的证书,由教学单位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开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识选修课程开展培训。
(四)证书考核。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不得收取学生报名费,由学校自筹经费支付证书报名费。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学生考核的初审工作,遴选培训效果好、测试成绩优异的学生,配合教务处开展学生报名、材料审核等相关工作,教务处将根据考核前测试情况,按比例遴选学生参与评价企业组织的证书考核。
附件1:《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第四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
附件2:《2021年第四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意向统计表》
附件3:《第四批培训评价组织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1年4月19日